記一個會所中的小朋友/Mayi

昨日和兒子的幼稚園同學reunion,約在一個私人屋苑的會所內玩。孩子之前三年同窗,一見如故,一班男孩子一起跑到影到不見了。我女兒才兩歲多,和另外兩個同學的弟弟一起玩。後來她找到一間屋子,在內和其中一個弟弟一起玩煮飯仔。

實在不太放心得兩個兩歲的小朋友一起玩,所以索性自己也按「門鐘」,我女兒扮開門,拉我入屋內。很擠,可是三個人很開心,他們一直扮煮嘢食,什麼都可煮的,西蘭花和麵包和提子炒埋一碟然後對到我嘴巴說:「食啦!食啦!」我扮食後又命令他們去洗碗。

如是者過了幾轉,有一個不認識的男孩子也進來,要一起玩。男孩子大約四至五歲,很愛笑,笑時能清楚看見他乳齒上的牙石。他不太說話,多數手指指,一急就抓我,抓得我好痛。例如我在「吃」提子,他會拿走,然後把方包塞進我嘴邊;我接過女兒的西蘭花,他又拿走,把方包塞給我。幾次如是,我相信他是希望我吃他遞給我的食物。好吧好吧,一起玩。一起玩時,我有留意四周有沒有疑似是他父母的人,不覺眼,也就繼續一起玩。

不過很快,女兒開始發脾氣了。因為不喜歡他的玩法:媽媽只可以吃他的麵包,我女兒「煮」什麼,他都搶去。女兒開聲罵:「唔要呢個(小朋友),走!」我對女兒說:「要一起玩,小朋友也只是想一起玩。」真的,整個玩的過程,都感受到他很需要被愛被注視,所以就算我只是一個不知名的阿嬸,他都希望我能在那間小屋分一點愛和溫暖給他。

後來我明白,為甚麼一開始他不太說話。開始熟了,他一興奮,便說一口流利捲舌的普通話!重點是我又不是全部聽得懂,他知道,也就羞怯的用不流利帶口音的廣東話跟我說:「你吃我嘅,我去外面找食比你。」結果我那個超不友善的女兒、同學的弟弟、這個北方來的男孩和我,一起玩到直至會所要關門、消毒。他沒有說再見,走了。所以到結尾我都不肯定,他是一個人來還是有父母帶來而父母又不看顧他。

如果我看見他父母,有幾句說話想對他們說:「請教孩子刷牙,他很多牙石;請為他剪指甲,他指甲已經很長;請愛他、陪他玩,他十分需要玩伴和愛。不要把會所當成免費托兒所,然後自己走到cafe喝咖啡吹水,因為孩子會很怕很不安。」

祝福那個會所中的小朋友,希望他有更多真的玩伴陪他玩、陪他成長。

圖片來源:Flickr User: Bart https://flic.kr/p/3bq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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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漫的教育/Mayi

高達進駐銅鑼灣了,相信香港很多高達迷都會朝聖,包括我那個六歲的兒子。日本是動漫大國,就算你不太熱衷日本文化也好,鹹蛋超人、叮噹、忍者小靈精、龍珠、美少女戰士、銀魂、犬夜叉、One Piece、火影、已經多到記不到名字的五顏六色戰隊等等,相信總有一兩個伴你成長。我身邊也有很多朋友學日文的初衷就是為了動漫,直接看日文單行本,不用等中文翻譯,又方便打機。是的,日本動漫其實頗有洗腦作用,有些觀念更不期然滲入在漫畫中灌輸小朋友。

網友Karman L’Ull提出一個對動漫的論點,他說「怪物=地震」。他以日本特撮片(とくさつ/tokusatsu,指使用特殊效果的電影特技手法,簡稱SFX去拍攝的影片)為例,《咸蛋超人》、《哥斯拉》、各式各樣勇者機械人電影,都會有怪物不定時地侵襲日本的城市,大部分情況更加是東京呢。怪獸來襲時,大廈倒下、市民死傷無數、大家爭相走避,最後整個城市變成一片火海。雖有咸蛋超人和名字多到大家都不記得又差不多一樣樣的勇者機械人會打敗怪獸,可是怪獸造成的破壞,咸蛋超人並不會修復,結局多數是那些生還的市民決定好好邁向將來、重建家園之類。

就算不是特攝片,動漫的經典《新世紀福音戰士》和上畫中的《進擊的巨人》, 使徒和吃人的巨人,也是不定時地侵襲人類。而人類卻對使徒或巨人差不多一無所知,只知道使徒來了,整個第3新東京市就會高樓大廈連人一起「縮」到地底;巨人來了,人就往更入的Wall▪Rose和Wall▪Sina內跑。

日本的小朋友看到這些特攝片和動漫會有什麼聯想?有一說法是,怪獸、使徒、巨人,這些不定期的來襲,其實是借代了日本最常見的天災:地震。試想,怪獸一步一步行過、地動山搖;怪獸尾一揮,堅硬的石屎大廈也倒下了;怪獸噴火,就把民居都化成火海(火災是地震後的最大第二災害);普通民眾都太渺小,除了逃走,也做不了什麼去對抗怪獸。然而不用怕,只要民眾都乖乖疏散了,超人、機械人便會出來解決怪獸。

潛移默化,日本的小朋友知道天災的可怕-不定時、破壞巨大、有很多人傷亡。唯一可做的就是有秩序地疏散到安全地點、忍耐。大地震很恐怖,大家可面露驚恐神情,可是不要大叫,因為這會令氣氛更糟糕更亂,正如動畫裡的群眾也是靜靜的躲起來,不會亂叫。天災完了,大家可回到原來生活的地方,收拾和重建。

動漫的教育有功,日本小朋友知道天災可怕。你不會見到日本小朋友會向上天祈禱,希望地震降臨,這樣可以休學、不用上學;你不會見到日本小朋友會為了颱風而高興,因為他們知道颱風中工作的人一定很難捱,就像不能躲在第3新東京市地底內卻要在外與使徒對抗一樣的小士兵。小丸子、大雄不想上學,頂多只是向媽媽撒嬌說自己病了,但「期待有天災而不用上學」真是從未出現。

香港是福地,沒有地震威脅,最多只有颱風。就算颱風,很多時也有台灣、沖繩、菲律賓為香港擋了一些風力;颱風也絕少在香港登陸,多數上了華南地區。所以,「黑雨/打風有假放真好!」這念頭,在日本人眼中是十分費解的。

鳴謝網友Karman L’Ull慷慨分享觀點和修正;如果大家對動漫有興趣,歡迎到紙本分格的Facebook專頁

圖片簡介:311震災後很多出名的漫畫家都畫畫鼓勵災民。圖片正是銀魂作者空知 英秋(そらち ひであき/Sorachi Hideaki)的畫作。筆者粗略把內容中譯如下:「很多悲哀的事發生了,有時候痛苦到不能向前也是明白的。這時候不要執著了,看看你的周圍。大家都和你在一起,大家一步一步向前邁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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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user:babylonxian https://flic.kr/p/9vQGW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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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三連裝布甸解惑篇

帶兒子到日本超級市場,他最喜歡跑到開放式雪櫃,然後用哀求眼神問:「可不可以買布甸/啫喱?」我多數拒絕,因為小杯裝的都要一連三個一起買,一杯裝的又太大杯而且不夠三連裝抵買。兒子被同一個理由拒絕得多,便投訴:「為什麼小杯裝總是三個連在一起的!」一下子我都答不上,因為香港的四方啫喱可以一盒盒的買、維他奶有一包包也有一排排選擇,那為什麼日本生產的布甸大多數都是三連裝呢?

到互聯網上查,這個疑問一點都不新鮮,很多日本人問過。電視節目(富士電台,4/8/2015晚上九點播放的《発見!ウワサの食卓》/發現!傳聞的餐桌。可參看32:50-33:59)認真到訪問森永乳業設計及市場部的代表來回答問題。原來三連的設計是源於七十年代日本社會結構。

六七十年代,西洋飲食文化開始在日本社會擴散。1971年麥當勞在日本開業,引入快餐文化;日清也推出杯麵(日本人一直以來的主食是米飯)。商人便開始考慮:「西方的甜品布甸,是不是也可引入到日本家庭呢?」之後,森永乳業在1971年開始發售杯裝布甸固力果也在1972年發售杯裝布甸。當時的設計是單杯裝而非我們現在所見的三連裝。到了1976年,森永才推出三連裝布甸

那為什麼一杯要變成三杯呢?這就要說到日本戰後的家庭結構。戰敗後日本在美國監督下進行一系列改革,其中包括1948年大幅修改的《日本民法典》,删去大部份戶主特權、刪除家督繼承制度,自此日本家庭由我們看的江戶時代劇的大家族轉向核心家庭發展。到七十年代,全日本的家庭戶口(日文稱為世帶/せたい/Setai)以四人、父母二人及子女二人的家族構成最多,佔38%。當時的市場研究都指出,主婦買布甸多是用作小孩午後茶點(おやつ/oyatsu),而下午三、四點的時間爸爸都在外工作不在家,家裡就剩下媽媽和孩子二人,那三杯裝的話就剛剛好滿足三人的小腹。三點、三人,結果布甸便由一杯裝演變成三連裝直到現在。

同樣道理,日本出產的四連裝乳酪也由同樣角度出發:日本人習慣一家人吃早餐,父母及子女二人,四杯乳酪便剛好滿足一家四口。

可是七十年代的家庭結構數據已經不再適用,日本正面對人口老化(日文稱作高齡化/こうれいか/kouneika)和出生率下降(日文稱作少子化/しょうしか/Syoushika)。日本出生率由1970年的18.8%跌至2012年的8.2%。而人口結構改變,家庭結構亦然,到1980年日本依然以四人家庭為最多,佔25.3%;但三十年後即2010年,四人家庭只佔14.4%,而一人家庭由1980年的19.8%升至2010年的32.4%;二人家庭由16.8%升至2010年的27.2%;三人家庭則大致不變,由1980年18.1%微升至2010年的18.2%。(家庭結構的百分比由筆者自己計算,四捨五入至小數點後一個位)日本越來越多人傾向不婚、獨居或者夫婦二人婚後不生孩子,就算生孩子也只生一個,超越了生兩個的家庭了。可見三連裝布甸針對的「三點、三人」已不再適用。

因時制宜,森永、明治、雪印、固力果等等的乳業、製菓公司也開發其他包裝的布甸、乳酪。為了滿足スイーツ男子(スイーツだんし/sui-tsudanshi,中譯:喜歡甜點的男子)的嘴巴,近幾年相繼推出不同種類單杯大杯裝的甜點;針對在職忙碌的女士和太太,則推出脫脂及有美容功效的樽裝飲用乳酪。雖說已有其他包裝選擇,但在日本超市三連裝的銷量依然最高。

兒子也有看那節目,已經知道三連裝「三點、三人」的設計原意。下次到超市我再拒絕他的話,醒目的他或者會說:「三杯布甸,我一杯,妹妹一杯,媽媽一杯,剛剛好!買啦買啦!」

後話:動漫迷可以參看固力果開發杯裝布甸的熱血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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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博客まーがれっと(http://laholaho.blog23.fc2.com/blog-date-200612.html) 圖片超連結:http://blog-imgs-30.fc2.com/l/a/h/laholaho/2006120920083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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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書包(ランドセル/Randoseru)解惑篇/Mayi

這星期突然有很多朋友問我:「日本書包抵不抵買?」、「日本書包好像很多功能,想買一個給孩子開學。你建議在那裡買?」、「去日本買書包做手信,好不好?」跟上一次日本買Bra一樣,有些誤解還是寫出來一次過回應比較好。

首先,日本書包(ランドセル/Randoseru,語源是荷蘭文的Ransel)抵不抵買?我家中有一個,買時約¥70000(約港幣$4500),是往年兒子升小一時買的。現在可能更貴,因為被自由行炒起了。那時爺爺隆重其事帶我們一家到百貨公司,爺爺和爸爸差不多每一個書包都拿起細看,問清楚是什麼皮革、什麼金屬、重量等等,選了幾個出來再叫兒子選他最喜歡的一個。那時兒子用中文嘀咕:「其實沒什麼好揀,個個都是黑色、一樣樣」Exactly!個個外表都差不多一樣的,傳統上男的用黑色女的用紅色,分別在於質地、用料、手工。然而一個外國人到日本買的話,萬一他去到一間信譽麻麻的商店,或者服務員說得天花龍鳳,其實他不會分辨到和知道那個日本書包抵不抵買。

最便宜的是通信販賣(つうしんはんばい,tsūshinhanbai)(中文即是郵購、網購),¥20000有交易,而且有很多顏色選擇;最貴的是貴價皮革、全手工、限量版、連保養,¥100000至¥120000。日本書包的「潛」製作規格是陪小學生渡過整個小學生涯,即是六年。以日本書包價錢中位數¥60000除六年,每年¥10000,折合港幣$650,抵不抵用見仁見智。和其他日本媽媽討論過,通信販賣的多數都不太耐用,可能兩三年已要換一個新的了。但如果只是貪新鮮,也怕孩子用一兩年已想換新書包的話,其實選購¥20000至¥30000的已經夠用。

其次,日本書包好像很多功能,不過其實真正功能就只有一個,就是帶書、文具、體育衫、便當和水壺上學。最近網上流傳的文章,有些報道甚至搬字過紙未求證便述說到日本書包好像神器一樣,例如:「日本的小學生書包還會裝有自動定位系統,而且是日本政府免費安裝的,大概就是下面這種。如遇到不測,只要按動按鈕,家長、學校及安保部門均能同時接收到。在孩子書包上安裝GPS定位系統,是日本政府的硬性規定。」云云。

我可以肯肯定的告訴大家:「日本書包裝有GPS」是假的;「在孩子書包上安裝GPS定位系統,是日本政府的硬性規定。」也是假的。搜尋過日本政府、文部省的網頁,都沒有如此「筍」的硬性規定裝上GPS之類的法律和規則。反而是電訊公司audocomo都有小孩專用而且內置GPS的手提電話。有日本父母選購但不算普及,因為日本還是有很多小學明文禁止小學生帶手提電話和電玩上學的。

作為港媽我當然不反對日本政府硬性送一個內置GPS的手提電話連書包給我子女,但月費怎計?買書包是否要向政府登記一人一包?如果不見了書包怎辦?GPS壞了是否拿去市役所修理?……其實想深一層便知道那是假得很的資訊。退一萬步,就算日本書包真的內置GPS,在外地能用嗎?日本的手提電話很精美可是鎖了只供國內使用,我相信GPS書包也是同樣原理。

傳聞還說日本書包可保命。日本書包的確很堅固,但絕不是避難求生時的首選用品。我的意思是,日本小學會教學生逃生,小朋友日常上學的座墊已經是避難頭巾,甚至有學校也配備了頭盔給學生,除此以外走難時是不建議帶任何裝備的。詳情可看日本小學的逃生演習(可從2分14秒開始看)。既然是走難,那怎麼還要背起那個重甸甸的日本書包才逃跑?當然,如果當時小學生到在街上,沒有桌子可躲、手頭上也沒有任何頭巾或頭盔,書包便成為他們可用的求生用具了。而日本書包是真皮製又有金屬骨,就算沒有任何書本雜物,書包本身已有一定重量。有文章還附上圖片證明日本書包真的可浮水和救學生一命,可是大家看看相片後方的女孩,她抱著書包、沉了!如遇海難,最好當然有救生艇,就算上不到船,有救生衣、水泡也好,但日本書包真的不是首選的求生用品。

最後,日本書包是否適合當手信,送給香港小學生至大學生呢?日本書包的設計對象是日本小學生,日本的書本筆記簿也有規定大小,和A4差不多。F4硬皮file的話,很勉強能塞入書包,但書包已經不能蓋上了。另外日本小學生的書本數目比香港小學生少很多,日本小學生一天只要帶四至五本書,手冊和筆記也計算的話,總共八至九本書,絕少帶十幾本書回校。如果香港小學生用日本書包的話,他們很可能要多帶一個袋帶書和飯盒。另外,日本人小學畢業後,便再也不會背起日本書包(日本人可能想:已背同一款書包六年了!還不夠嗎?!)。如果一個外國成年人,在日本的大街大巷上背起一個日本書包,日本人會看看然後在背後笑笑。當然,假如有日日本書包在香港被演繹成潮人之物或文青恩物的話,那跟日本人的看法就沒關係了。

至於我的兒子,在香港的日本人小學背了日本書包一個學期後,便投訴說:「太重了!」結果他跟其他日本小朋友一樣,換了香港小朋友慣用的卡通背囊書包上學去。他的日本書包現在只成為開學禮和結業禮才要帶的象徵性書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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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user:ajari https://flic.kr/p/6Wvd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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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屋苑葬送的童年/Mayi

我住在新界東的一個居屋屋苑,這裡是某建制派地頭,老人家十成十都投他們票的。而又是業主立案法團又是這一區的區議員亦十分「從善如流」,老人家的意見他們業主立案法團、管理處自然會當成規矩照做。我住在這裡已二十幾年,小時候在樓下吹風踏單車踢西瓜波,甚至放風箏(其實很危險)都沒相干,不過這幾年多了很多告示、明文規則:

  • 不許奔跑(因為怕撞到老人家)
  • 不許踏單車(理由同上。最近發展到不可能撞跌老人家的幼兒龜速三輪車都會被勸喻)
  • 不許玩任何球類(理由同上上。可是球場常常被太極團或什麼社團活動book了,到空閒時小朋友又不可能在大哥哥手上爭到半個場。同時,阿婆們在任何地方玩羽毛球又無所謂、無人阻止)
  • 不許放風箏(這個我也承認是危險的,當那些玻璃線鎅到人。)

不明文的規則也有很多,可是我沒必要跟,因為不明文嘛。其中一個不明文規則是「不許吹泡泡」。是日我帶子女到樓下公園的噴水池旁還吹泡泡。他們用最單純的肥皂水那個附帶小圈玩吹泡泡,玩法是一個吹一個隨即打破所有泡泡,沒有一個泡泡能飄到三米以外,而且在噴水池旁,噴水池的水花也弄破很多。

才三十秒,十五米開外的兩位阿婆已經說:「不要吹吧!會飄過來!」現實是一個都飄不到。我帶孩子到噴水池的另一邊,那邊沒有任何老人家乘涼,可是再過三十秒,另一個拖買餸車回家的阿婆,用她的汗巾在面前不停撥,作狀有泡吹到面前的樣子,然後大聲說(大聲到另一端,二十米範圍外的我們聽見):「—街冚家—!玩乜—吹泡泡啊!吹到我了!—街!」阿婆不是一向最和理非非的嗎?說罷,她轉身踏入大廈。她又不是乘涼,重點是,我像樹根一樣肯肯定沒有任何泡泡逃得過我兒子的手。

此時我已經甚為無癮,只好帶子女到屋苑出口那邊。可是仍受到差不多的對待,未開始吹已經是痛恨、怨毒的眼神掃過來。最後我們到沒有風、沒有日光,大廈後方有積水有蚊髒髒的所謂「兒童遊樂場」玩。兒子很熱,他想到有風的地方,可是不可以了,因為老人家都在那裏乘涼。然後你可能會說:「可以在兒童遊樂場玩吹泡泡,已經很好了!」錯了,當有老人家來,我們還是被趕走的。

然後我明白為什麼越來越多孩子沉迷電玩。我家裡沒有電玩,所以要帶孩子出外吹風,可是在我這個屋苑,老人家吹風乘涼放狗(還有聚賭)的權力大過一切。孩童沒有運動和玩耍的權利嗎?你聽過吹泡泡令老人家失明嗎?三輪車輾斃老人呢?公共空間的權利應如何劃分呢?在我這個屋苑,你有選票便有say了,小孩?Why so serious?!到地盤附近的爛地玩吧!

你以為只有在居屋才有這狀況嗎?私人屋苑也一樣,孩子不是在家就是往私人會所內的遊樂場遊玩。希望到廣場吹風嗎?希望曬日光嗎?對不起,公眾地方、人來人往很危險/基於屋苑管理政策,小朋友只可到會所或後面那個日久失修的公園仔玩。要不然再粗暴一點一句「—街冚家—!」已能嚇走小孩了。才五六歲的小孩還有什麼選擇呢?大人沒空,他一個人可坐車到冇雷公咁遠隧道口的大公園嗎?他不敢,只好屈在家裡安安靜靜的玩電玩看Youtube吧。

題外話,老人家的鐵票除了選同一個人擔任業主立案法團主席和區議員外,那個有為的業主立案法團主席暨區議員更不甘等待三數年的屋宇署強制驗樓和較平價的維修計劃,堅持要每戶要攤分幾萬(無三不成幾,是幾萬,不是萬零)找他選定中標的公司維修屋苑。老人家牙痛咁聲說:「好陰功。」我不是業主,對業主立案法團的決策沒有投票權。只能說,一切討你喜歡的規則和蛇齋餅糉不是無價無償,總有代價。孩子不能隨意玩耍只是一個小例子,孩子飲鉛水卻是慘痛例子。都是共業。而這才是最「—街冚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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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User: j_arlecchino https://flic.kr/p/k1oa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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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幼兒遊日本衣食住行小貼士/Mayi

圖片來源:Flickr user: Daverson Borja https://flic.kr/p/4MEW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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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父母想帶孩子去旅行的,很多都喜歡選擇日本,因為機程不遠、治安不俗、市容整潔、食物衛生、最重要是-現在日圓很便宜。不過日本實在是一個表面熟悉但實際陌生的國度,有很多外國人會忽略的小事,趁暑假就寫一篇介紹一下帶幼兒出門到日本有何注意事項。

衣食方面,我建議大家不必太緊張,即是不要擔心到自己帶半個衣櫃和一set爐具到日本旅行。日本的春夏秋季氣候都很怡人,為孩子穿平日的衣服已足夠。只是日夜溫差比較大,記緊多帶一件風褸/薄外套。真的很擔心就再帶一件heat-tech,氣溫驟降時打底,就萬無一失了。吃的話,日本的食物都很少大酸大辣,我自己的做法是在大人餐點分一碗給孩子,剪碎,他們也吃得津津有味。孩子大一點的話可點兒童餐,特別為小孩而設的餐具和食物都色彩繽紛,還附送甜品和玩具。如果擔心食物有味精,建議你到專賣幼兒衣服、食物、用品的西松屋入貨。不用擔心,總有一間在左近的。那裡有很多嬰兒便當稀飯,外出時用餐也很方便。可是食水的確要注意,311大地震後,因為輻射的緣故東京人已很少喝自來水了。建議買樽裝蒸餾水或從南方運來的樽裝礦泉水給孩子飲用、開奶,這樣比較安全。

外出方面,香港父母都習慣帶BB車外出,有些父母藝高人膽大,把BB連人帶車推上扶手電梯仍處之泰然。可是在日本,所有車站和大部分商場都嚴禁連人帶車乘電梯的,你堅持的話附近的職員還是會過來阻止,再請你到升降機去。雖說地鐵站、商場都有升降機,可是大家要有心理準備,日本真的有很多老人,而他們一般都不會讓BB車的;又另外如果你和BB、BB車在中間層數,不論上還是落,都很難入升降機的。日本的父母有兩個做法,一是斬腳趾避沙蟲,帶幼兒出街都用孭帶;二是用BB車,可是要用電梯時就把BB放孭帶,然後單手把BB車摺起(這也說明為什麼日本製的BB車都有單手摺起的功能而且較輕身),一手拎BB車、一手扶扶手乘電梯。而乘電梯時,除了大阪外,其他地區習慣都是靠左站的,正正和香港相反。怕自己左右不分?跟大隊好了。

外出時幼兒大小便怎辦?香港可隨意掉進垃圾桶就了事,可是在日本要掉尿片則很麻煩。有一次香港朋友一家到京都旅行,同行有一個兩歲小女孩。到清水寺時,小女孩人有三急,尿片濕透了,很自然就要換掉,然後掉到垃圾桶裡。此時有一位貌似清水寺的清潔工人的大嬸見狀立即上前阻止,嘰哩咕嚕的說日文,不停指住垃圾桶,其他家人感到頗徬徨不解的時候,媽媽聽懂日語意會到:「這裡是不可以掉尿片的。」媽媽只好把已掉進垃圾桶的尿片拾起,大嬸道謝離開了。結果他們一家「唯有業隨身」的把髒尿片一直帶在身上。朋友到現在還是忿忿不平:「尿片不是垃圾是什麼?可是我之後真的研究日本尿片包裝,背後都說明不可掉在垃圾桶。」

是的,在日本尿片真的不可以掉在公眾垃圾桶,如果你這樣做了,重則有一個大嬸/大叔衝過來阻止你;輕則身邊的日本人會望一望你,略帶驚訝和厭惡之情是少不免。那尿片在日本應該怎處理?小便的話方便一點,換片後,放在膠袋裡(有點像我們在超市放蔬菜的免費薄膠袋)然後綁好,確保沒有味道會飄出來,然後找一個公眾廁所,掉在裡面的垃圾桶。大便的話,就真的有些「手續」,首先你要帶尿片到廁所,把片裡的大便掉入廁所沖走,然後重複上面動作,捲好放入膠袋裡,掉在公眾廁所的垃圾桶。如果你在日本逛大商場的話,都必定有育嬰室,那裡的父母就我觀察都比較隨便,沒特別標示的話,只要直接捲好掉進垃圾桶就可以了。找不到公眾廁所便要帶到酒店掉,建議隨身要帶好幾個膠袋以掉垃圾或準備「唯有業隨身」。

有些父母可能對衣食住行都不擔心,最擔心是孩子在公眾場所亂吵亂跑、失禮人。日本在外國人眼中似乎是一個很安靜的國家:飛機很安靜、列車和巴士裡很安靜、酒店大堂很安靜、有時甚至連咖啡室、餐廳、公園都很安靜。其實日本的孩子也是孩子,日本的孩子鬧起來時也很吵鬧的,日本父母也怕別人眼光,很少會直接把電子奶咀給小孩。他們會給孩子繪本、塗顏色的畫薄、穿珠仔和繩、拼圖,還有零食。前提是那些玩具都是安靜的。我試過一次在飛機上給女兒玩發聲筆,日本人空姐走過來說:「太太,請收起,這樣會吵到其他乘客呢。」順帶一提,日本人在短程飛機和旅遊巴士上,都很少會把座椅躺到很後很後(一點點是可以的),因為他們覺得這樣會很「邪魔」(じゃま,Jama,麻煩、騷擾的意思)。建議父母帶一些幼兒喜歡玩又安靜的玩具隨行,這樣就不失禮了。

最後一點,日本人普遍不帶孩子出夜街的,日本媽媽帶孩子出夜街、唱卡拉OK的話更被冠以「おにママ」(Onimama,鬼媽媽的意思)的惡名。如果有幼兒同行,晚飯後還是散步回酒店休息吧,不要在深夜帶孩子逛ドンキホーテ(Donki Hōte,驚安之殿堂)。安排日程時寧可早一點起床,也不要安排得太晚。祝大家有個愉快旅程~

(特別鳴謝博客好友Edkin提供在日本掉尿片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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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條界,叫道德/Mayi

我有一個兩歲女兒,雖然性格是惡一點,但非常可愛,在街上常惹到陌生人說「好得意!」;我也有一個六歲兒子,在我眼中他很天真善良,常常問一些笨笨的問題。當我假想我有一個六歲可愛女兒,簡單來說就是我兒子和女兒的合體。

如果我有一個這樣可愛的女兒,要好趁童年留倩影的話,我會自己影,又或者找坊間專拍小孩的攝影師去影。但我絕不會容許她被一個專拍性感照的攝影師以「保持對女性身體的熱衷度」的態度去影我女兒。把我女兒化成一張張以胴體為主體的照片,這不是物化我女兒又是什麼?而她被物化後到底會有什麼用途?被消費還是暗地裡滿足他人慾望?我無意深究,我只知道把女兒放在一個可被消費而且公開的位置,是十分危險的事。

可是最近卻出現一種聲音,說什麼「把女童置在需要「保護」的弱者位置,是假設了兒童是lesser主體,沒有慾望的,超然純潔的,情慾主體不健全的個體,把兒童的consent和成人的 (以年齡界定) consent置在不對等的位置。」我解讀到她的意思是六歲女孩已有性慾而且情慾健全;又建議與其『保護』, 不如讓兒童早點充權,從小master自已的身體與思想。」下?讀性別研究讀懵咗的話我建議你讀下語言學,特別是語言習得那一部分。語言發展是跟隨智能發展的,一個六歲的小孩在語言理解上,可理解被動句、不複雜的因果關係、大約掌握過去/未來/左右/時間的概念;語言表達上只夠用於日常生活,例如六歲的小朋友可向媽媽說明今天在學校發生什麼事或吃了什麼;可完成說出故事或創作故事一部分。要相信一個六歲女孩有足夠判斷力去決定拍寫真已經不合理,還要天方夜譚到相信一個六歲女孩明白和可以「充權」(簡單來說即是「獲得掌控自己本身相關事務的力量」)/了解性別和性癖/管理自己的性慾、身體和思想/要兒童要學習理解成人世界的文化?她智能還是生理上接軌到沒有?這不是另一種逼迫小孩在情慾上的「贏在起跑線」是什麼?何苦為了合理化自己讀(毒?)出來的「理論」而無視一個六歲小孩最實際的模樣?

又如果,有一個孌童癖的人敢糟蹋一個六歲女孩,把她身體摧殘,我可以毫不疑惑地告訴你,她父母會發瘋般的仇恨甚至復仇,我也相信全世界也是一面倒地咒詛向小孩施害的人。可是又有人會說:我們社會的性教育和norms,把性妖魔化污名化病理化,不只limit 了普通人的情慾主體,也對真正的sexual victims 重複傷害。你讀不懂?明白的,我姑且翻譯下,她的意思是社會把特殊癖好妖魔化污名化和病理化,假如一個人孌童其實是十分「合理」和「尋常」的性癖,我們不應跟隨社會的教育去限制他的性癖(情慾主體)。她的論點完全站不住腳!如果一個人喜歡強姦他人,即是在「你情我願」時沒有快感,只有面對一個陌生女性然後拉到後巷施暴才獲得快感,他上庭的話是否可以自辯:「其實是社會妖魔化污名化和病理化強姦他人這性癖,我是我的情慾主體,我有自由獲得快感,為什麼要限制我的性慾?」明明白白的侵犯說成權利,收藏兒童色情寫真也是犯法的,在作者眼中卻是權利。如果是權利,當孌童癖可大肆抒發他們的性慾時,你可有想過要保護兒童的身體和他們的權利?而一個人的身體,是最原始最基本要保護的東西吧?否則你說什麼兒童性慾、教育、貧富差距都是多餘的。

世界上有很多界線,有很多事學理上是可行的可是道德上不行。科學早已發展到可複製動物,為什麼遲遲還不複製人?因為道德。因為不論什麼宗教、種族,都是有一條共同的最低道德底線而我們是不可踩過的,因為踩過了整個文明可能就崩壞了。就算你是Michael Jackson都好,踩過孌童、狎玩兒童這條界, 世界還是不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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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Flickr User: Nic Walker https://flic.kr/p/atgr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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